一、办学历史
1997年10月,广州在南海泌冲筹建“广州市穗新学校”,11月更名为“广州市新穗学校”并正式招生。1999年1月,学校迁至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现址。
2015年9月,根据省司法厅、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未成年犯纳入地方国民义务教育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司〔2015〕224号)精神,建成石井校区。
二、学校概况
1.石榴岗校区。石榴岗路校区招收品德、行为偏常及有违法行为、普通学校和家长难以教育的初中男生,实行双学籍制。学校实行半封闭式、准军事化、寄宿制管教合一的管理模式,学生教育教学和生活管理全部由教师24小时轮流值班完成。管理难度大,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20个人,办学规模为10个班。现有初二、初三级在校男生10个班共200人。学校占地面积31996.3㎡,建筑面积12996.36㎡。
2.石井校区。由本校和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按照“双主体联合办学模式”(即教学主体与管教主体联合办学),双方分别负责文化课教学和刑矫管教工作,为12-18周岁间被判刑的在押未成年犯学员开展义务教育。学生注册本校学籍,考核合格发放本校毕业证书。学校教师除常规教学工作外,协助做好学员思想工作和心理辅导等。校区占地面积34403㎡,建筑面积6268㎡,现有23个教学班、学员817人(学员处于动态变化中)。
2021年10月,学校与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白云监狱)深化联合办学模式,开展未完成义务教育成年罪犯文化教育工作,打通“双纳入”工作“最后一公里”。
3.编制情况。学校为市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石井校区管理办公室,核编143名(石榴岗校区师生比为1:4,石井校区师生比为1:13.5)。学校设校长、书记各1名(正处级)、副校长3名(副处级)。
学校目前在职在编教职员工107名,校领导5名,中层干部10名。专任教师101人(含临聘3人),本科率100%,具有在读博士1名、研究生34名、双学士学位3名,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5%。高级教师18人,一级教师35人,中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9.5%。
三、学校荣誉
1.国家级: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科研先进单位。
2.省级: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3.市级:广州市文明单位、广州市先进集体、广州市安全文明校园、广州市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广州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校、广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广州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保工作先进集体、广州市关爱学生健康成长好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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