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州市新穗学校创办于1997年,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专门学校。学校采用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石榴岗校区在全市范围招收初中阶段具有心理及行为偏常、家庭难管、学校难教的不适宜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学生,采取半封闭式、准军事化、寄宿制的专门教育管理模式;石井校区是由广州市新穗学校与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办学,采取全封闭、军事化、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学生拥有独立学籍,发放广州市新穗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交通便利,占地面积三万多平方米,已建成环境优美的花园式学校。
学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依法办学,遵循“科学、规范、人文”的理念,形成了以“礼孝仁爱”为核心,“塑形铸魂”为载体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特色。学校开足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辅以地方课程和内容丰富的校本课程,致力于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均符合社会规范及要求合格公民。
建校以来,教育转化了数以千计的专门学校学生,转化率达98%,远高于全国同类型学校平均水平,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广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创建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二、招生计划
我校石榴岗路校区2022-2023学年度计划招收新生共140人,全部为男生。其中初二年级80人(4个班),初三年级60人(3个班)。
三、招生对象及报读条件
(一)招生对象
年满12周岁,有广州市户籍,在我市普通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限男生。
(二)报读条件
学校难教、家庭无力管教、品德行为偏常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或学生所在学校推荐申请就读新穗学校。
四、招生办法及流程
(一)申请入读须提交资料
1.《广州市新穗学校2022-2023学年度招生申报表》(需学生监护人、学生所在学校、学生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家长申请书、学生户籍资料复印件。
3.学生学籍资料打印件。(需原校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入读流程
2022年6月15日前提交上述材料到广州市新穗学校,完成申报后等待后续通知入学。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在新穗学校就读期间,属于借读性质,学生实行“双学籍制”,即新穗学校为在校生进行学籍备案,原学校仍须保留其学籍。学生不存在转学问题,更不得注销学生学籍。报到注册时,原校须把学生《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转交给新穗学校,以便衔接管理。
(二)学生在新穗学校就读期间,不收取学生学杂费、书本费。
(三)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新穗学校毕业班有关工作的批复》(穗教函〔2006〕225号文)规定,我校组织学生进行初三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和毕业考试,该综合表现评价和毕业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发放《广东省九年义务制教育证书》的依据。学生毕业时,新穗学校把填写完成的学生《体检表》、《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信息表》和在新穗学校的《成绩单》等资料送回原校,毕业成绩、综合表现评价合格的学生由原校发放毕业证书。
(四)在我校就读的初三学生,其升学报名、体育统考、英语听说考试、理化实验考试和学业考试等均在原校进行。原校将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去向,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校,以便存档及跟踪教育。
六、联系方式
新穗学校招生宣讲工作联系人:
尹章伟:18026285185;曾庆兵:13760608096;靳道兴:18027332903;办公电话(兼传真):34250786。
附件下载:
广州市新穗学校(石榴岗校区)2022—2023学年度招生申报表.doc
Copyright ©2017广州市新穗学校 粤ICP备140705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