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四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市新穗学校本次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综合素质评估、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人员名单
广州市新穗学校通过综合素质评估、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1。
二、关于考生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工作安排
(一)测试时间
2020年7月6日10时-7月8日18时
(二)测试方式
采用网上测试的形式,请考生本人登录https://cp.zgrsw.cn/,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心理素质测试。
(三)注意事项
心理素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关于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说课/试教的工作安排
(一)现场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
1.时间: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 广州市新穗学校
3.需携带资料及注意事项: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
注意:以上资格复审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以上材料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说课/试教。
(二)说课/试教有关工作安排
1.时间: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 广州市新穗学校
四、关于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说课/试教的有关要求
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最新文件及通知精神,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说课/试教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按要求在微信平台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可在微信搜索“穗康”小程序进行注册),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四次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粤康码”或“穗康码”、身份证、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说课/试教,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应有序进入考点,不聚集扎堆,进考点要求间隔1米以上。
(三)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报到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粤康码”(“穗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学校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020-84268852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四次公开招聘
广州市新穗学校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人员名单
2.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四次公开招
聘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3.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
2020年6月28日
广州市新穗学校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四次公开招聘广州市新穗学校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人员名单.pdf
附件2-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四次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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